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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 |||||
| 更新时间:2007-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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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02]29号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一律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你厂固定资产销售可参照此规定计算申报增值税. 根据你的题目判断你厂固定资产已做报废处理,不能参照上述规定处理.报废的会计处理程序: 报废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残值估价入账, 借: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者 贷:营业外收入.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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