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讯军情
·我要投稿
·成为会员
▌ 文秘范本网 >> 法律论文 >> 案例汇编 >> 刑事法案例 >> 正文
武汉:一业务员仿冒签名 一年“报销”19万          【字体:
武汉:一业务员仿冒签名 一年“报销”19万
更新时间:2007-5-2
  
  检察日报武汉8月21日电  记者晓亮 通讯员柯昌洁报道 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业务员何翔,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24次仿冒领导签名而从单位“报销”19万余元,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1997年10月,何翔被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安排在家电一科担任业务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市内各大商场家电销售业务,同时负责发送货物,回收货款。此后至1998年8月3日期间,何翔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4次在发票上虚填业务费用开支,并在报销单上仿冒单位领导签名,在本单位财务部门“报销”虚假费用共计19.9万余元。检察机关于2001年3月13日将潜逃在外的何翔抓获归案,并将赃款全部追回归还发案单位。

  • 上一篇范本:

  • 下一篇范本: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范本
    湖南省益阳轮船实业总公司诉武汉市东西
    重庆:一对夫妇以举报相要挟  敲诈干部
    涉嫌渎职造重大损失 原武汉海关关长被
    武汉:美院副院长涉贿被起诉
    中国武汉长江轮船公司海员对外技术服务
    高虹诉武汉冠中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海上人
    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
    武汉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
    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