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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规划管理局关于桥沟烟洞沟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 |||||
| 更新时间:2007-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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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城市规划法》、《延安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针对七里铺烟洞沟部分群众未经规划批准,擅自买卖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严重问题,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现通告如下: 1、为保护城市环境,烟洞沟一直属于控制修建地段,在此之前凡未经规划审批而进行的各项建设(包括拥有土地证件者),均属违法建设,形成的建筑为违法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办有关手续,当城市建设需要时,均须无偿自行拆除。 2、从通告之日起,凡在烟洞沟内未经规划选址审批占用土地及进行违法建设的,将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形成的建筑物将依法没收或强行拆除,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为避免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在烟洞沟内正在或准备土地交易进行修建的群众,请你们能够认清形势,以大局为重,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正在修编南区(包括烟洞沟范围)详细规划,规划批准后,烟洞沟将按规划要求统一进行建设。在规划未实施之前,不予审批烟洞沟内任何建设项目,我局也不予接收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报建申请。 特此通告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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