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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健康教育 | |||||
| 更新时间:2007-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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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环境中能保持独立,能欣赏宁静;心理健康的人能够自我决定、自我管理,是积极负责的有主见的行动者。在面临遭遇打击、剥夺、挫折时能保持一种相对的安祥冷静。对荣誉、地位、奖赏、威信以及别人所给予的爱并不刻意地追求,荣辱不惊,威武不屈、富贵不淫。 (5)注意基本的哲学和道德的理论;喜欢思考人生的意义,既生活在现实中,讲究实际,追求实效,又生活在诗歌、伦理、象征、超越的境界里。 (6)欣赏的时时常新。对于平常的事物,如朝旭夕阳,甚至每天的例行工作,能经常保持兴趣;能分辨工作的历程与结果,对两者都能欣赏; (7)能和少数人建立深厚的友情,并有乐于助人的热心;对人类怀有一种很深的认同、同情和爱的情感,具有帮助别人的真诚愿望,把人类都看作彼此是同一个大家庭的成员, (8)具有真正的民主态度,创造性的观念和幽默感;能对任何性格相投的人表示友好,完全无视该人的阶层、文化教育程度、信仰、种族或肤色。具有谦卑的品质,没有地位、年龄的优越感,向一切在某方面比自己有所长的人虚心求教。他们较少受外界的压力和阻力的限制,具有创造性的观念,以新鲜、纯真、率直的眼光看待生活。他们具有幽默感,常有双关语、笑话、妙语、揶谕和开心的巧辩,特别是富有思想性、哲理性的幽默。 (9)能承受欢乐与忧伤的经验。心理健康的人在遭遇打击、剥夺、挫折等,能保持相对稳定的情绪,在换了别人可能去自杀的环境下,他们也能保持一种相对的安祥,表现出意志坚强,具有自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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