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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区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出路及对策 | |||||
| 更新时间:2007-10-13 | |||||
近年来,随着造林绿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环境建设标准的提高,社会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拉动下,种苗生产开始由小型分散状态向大规模基地化生产转移,并逐步形成一项极具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市其生态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都十分重要,东部临海山区,西部广阔平原,使其具有发展林业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推进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同样具有极为有利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现状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城乡绿化及美化的需要,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快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势在必行。 1 ****区林木种苗生产现状 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区共有种苗基地76处,总面积10400亩。其中,百亩以上的26处,50-100亩的26处,近1/3平均面积不足20亩小型个体苗圃,由于其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品种单一,再加上缺乏有效的技术服务及信息指导,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往往自生自灭。而上马街道25处,总面积达到6400亩,占全区总面积的60%。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以**街道种苗基地为中心,以花乡园艺等种苗企业为龙头种苗生产格局,2004年全区林木种苗产值突破2400万元。 从种苗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看,由于育苗农户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单纯追求数量,育苗密度过大,培育的大苗少,3年生的苗木大部分直径在2~2.8cm之间,很难适应当前大规格造林绿化苗木的需求。从树种及品种看,所育苗木中,杨树苗约占15%,其次是合欢、白腊、柳树、国槐等约占21%,雪松、黑松等约占20%,月季、百日红等花灌木约占35%,彩叶观赏珍稀树种苗占9%。林木种苗生产仍有较大的盲目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没有及时可靠的信息,导致造林计划及分树种种苗数量,规格没提前制定,林木种苗生产单位对造林任务和树种的需求难以预测;二是现行管理体制存在弊端;三是没有实行订单育苗,按合同供苗,种苗生产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林木种苗生产需要超前准备,当年造林的种苗常常是二年至三年前甚至更长时间前开始生产的,生产单位在安排林木种苗生产时,由于缺乏信息,没有分树种的造林任务,只是凭借以往经验和市场预测组织生产,难免出现品种不对路。造林与种苗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在一些个别树种,尤其是杨树的许多新品种由于人为炒作,造成苗木生产过剩,仅前年、去年上马一苗木基地积压杨树苗木就达近200万株,造成大量杨树苗木拔掉烧火,给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经济损失,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全市、全省甚至与全国乃至国际联网的林木种苗信息网络平台,避免盲目生产。 2 林木种苗生产出路 加快林木种苗生产的速度,提高种苗质量,既是“绿色****”工程,实现我区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木种苗生产要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满足社会对林木种苗的新需求,就必须彻底摒弃陈旧落后的观念、方式和模式,面向市场,实行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实现品种多样化、品质优良化,走生产与经营同步,产、供、销一体化的新路子。一言以蔽之,林木种苗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 2.1规模化 种苗生产如果没有一定的规模,既难以满足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经营者也难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这里所强调的规模,不仅要求单个的生产单位(苗圃)应当具有一定的经营面积,更要求在相对集中的地域范围内形成规模化生产,这样既便于提高种苗生产的科技含量,实行集约经营,也有利于开拓市场,形成规模效应。目前,我区苗圃生产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与其他兄弟城市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今后,应当在巩固现有苗圃的同时,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形成特色。就是大力发展用于城乡绿化、环境美化和产业建设的园林绿化苗。 2.2专业化 一方面要求苗圃在生产方式上实行专业化管理,集约经营;另一方面适当建立一批同一树种(包括不同品种)或同一类型苗木的专业苗圃,形成特色。育苗的多样化既包括林种、树种、品种的多样化,也包括育苗方式和苗木规格的多样化,可以进行组培室育苗,比如,近年来城市绿化引起广泛重视,大树进城风气日盛,行道树、单位绿化对苗木的普遍追求是大苗、常绿、珍贵和有特色,且要求乔、灌、草结合。又比如,随着近年来造林绿化任务的加重,多季节造林已成为必然,对容器育苗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些都给林木育苗的多样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NextPage] 2.3优质化 优质壮苗是提高造林绿化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不论是常规划造林用苗,还是园林绿化用苗,使用优良种苗不仅可以提高成活率,而且可以大大缩短成材、见效周期,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因此,林木育苗必须注意选育生长快、抗逆性强、产量高的优良品种在树种选择上,既要加强外地优良品种的引进,也要注意选育优良适生的本地品种,避免一哄而起树种雷同、盲目发展。加强马褂木、红皮云杉、香花槐等新品种审定和认定工作,未经审(认)定的品种一律不得用于造林。 2.4市场化 没有市场化就不可能形成苗木的产业化。相对于植树造林而言,苗木生产的周期短、风险小、效益高,更容易推向市场。苗木生产的市场化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立足于市场需求,确定苗木的生产规模和品种;二是必须运用市场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参与其发展;三是必须积极开拓销售市场,为苗木找到“婆家”疏通渠道。只有这样,苗木才能真正成为商品,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3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对策 根据我区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区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需要着力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种苗发展要按照适地适树、规模经营、相对集中、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制定好我区规划。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引导,防止一哄而起,低水平重复建设。要立足于现有苗圃基地上规模、上水平、调结构;新建基地必须符合总体布局,并尽量选择有一定育苗基础、各方面条件适合的地方。调整树种结构实行订单制。从现在开始,着手做调整树种结构工作,引导苗圃向花卉、珍稀树种、耐旱、耐盐碱树种及彩色树种方向发展;按品种、区域总体规划,分别培育苗木,规格要大,标准要高;实行订单制,按质论价,明码标价,一年一定,保障育苗企业经济收入,促进其稳定发展 3.2多元经营,活化机制 在种苗产业建设上要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国有苗圃具有人才、技术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我区各项重点林业工程所需种苗,可优先组织国有场圃生产,这样既可以保证种苗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也可以帮助国有种苗生产企业走出困境。对于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及其它经济效益较高或者主要是面向区外市场的种苗,应当鼓励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放手发展。同时,国有种苗生产企业要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大胆改革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采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完善激励机制,调整职工的积极性。 3.3依靠科技,提高质量 一要加强科研攻关。立足现有林业科研机构,积极开展与莱阳农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技术依托,对种苗生产中的一些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二要加强良种引进、繁育工作。有计划地引进一批优新树种、品种,加快繁育,尽快形成规模,占领市场;要进一步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良种生产能力,为种苗生产提供足够的良种资源;三要加强科技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种苗科技示范体系,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和先进实用的育苗技术,提高育苗水平。 3.4疏通渠道,盘活市场 它是实现产、销衔接的重要环节。首先要加强种苗市场建设,与林果、花卉及其他农林产品市场统筹考虑,与种苗基地配套,有计划地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其次,搞好信息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和农户开拓和占领市内外种苗市场。市、区、企业三级都要建立种苗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相互联通,资源共享;同时,通过定期组织种苗交易会、洽谈会、订货会,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三是依法加强管理,取缔违法经营。各级林业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要按照《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种苗“三证一签”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子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树立****区林木种苗良好的外部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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